吉林油田公司紅崗采油廠大安油田大45區(qū)塊納米驅(qū)先導(dǎo)試驗工程地面工程 安全評價報告
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|
吉林油田公司紅崗采油廠大安油田大45區(qū)塊納米驅(qū)先導(dǎo)試驗工程地面工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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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評價單位名稱 |
吉林油田公司紅崗采油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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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類別 |
安全驗收評價 |
行業(yè)類別 |
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(y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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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(shè)性質(zhì) |
新建 |
項目地點 |
吉林省大安市境內(nèi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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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設(shè)規(guī)模 |
本次工程在紅崗采油廠大45區(qū)塊1#配水間旁,新建納米加藥橇1座,藥劑注入量范圍3~29L/h(單井配注水量25~46m3/d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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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范圍 |
新建納米加藥橇1座,加藥橇內(nèi)安裝加藥裝置1套,為1#配水間內(nèi)4口注水井(D45-12-10、D45-16-14、D45-12-14、D45-14-12)加藥,加藥管線與4口注水井單井管線銜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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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投資 |
總投資為70.9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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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工藝 |
注入工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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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方法 |
安全檢查表、作業(yè)條件危險性分析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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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|
機械傷害、觸電、高處墜落、物體打擊、噪聲危害、車輛傷害、火災(zāi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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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危險源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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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結(jié)論 |
吉林油田公司紅崗采油廠大安油田大45區(qū)塊納米驅(qū)先導(dǎo)試驗工程地面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該工程項目從初步設(shè)計到項目的施工建設(shè),從裝置的開工投產(chǎn)到試運行階段,安全措施合理可行,并在設(shè)計和施工中得到落實、實施,安全設(shè)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(shè)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(chǎn),滿足“三同時”的要求,經(jīng)過符合性檢查,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標(biāo)準(zhǔn)規(guī)范的要求,具備安全驗收條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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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|
王鳳生 |
技術(shù)負(fù)責(zé)人 |
楊志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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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編制人 |
于冬水、張春雨 |
評價報告審核人 |
佟海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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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程控制負(fù)責(zé)人 |
宋婷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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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|
于冬水、楊巖、陳全知、張春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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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|
楊巖、宋婷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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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(shù)專家 |
沙啟躍、徐建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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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現(xiàn)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|
趙世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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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現(xiàn)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(nèi)容 |
納米加藥橇區(qū)域位置及平面布置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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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時間 |
2022年5月11日至2023年8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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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勘查時間 |
2022年7月7日 |
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|
2023年8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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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皮(蓋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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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組成員(簽字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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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目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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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報告結(jié)論(蓋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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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勘查記錄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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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場勘察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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